租賃專法修法進度2026|卡關現況

租賃專法修法進度2026|3年租期・漲幅上限卡關現況一次看|富盛地產

「租賃專法不是說要修3年租期、限制漲幅嗎?怎麼現在都還沒生效?」這是我們最近被問最多次的問題。答案是:修法方向2025年9月就喊出來了,但將近一年過去,草案還卡在行政院,連立法院的門都沒進,跨黨派立委和民間團體今年4月、7月都開記者會催過。這篇把2026年7月最新進度講清楚,讓你知道現在該照哪個規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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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三個關鍵事實

修法方向公布
2025年9月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草案方向
目前進度
送行政院審查
尚未送立法院,未三讀不生效
現在的規定
照舊制走
草案未過,房東房客依現行法規

(依內政部新聞稿、中央社2025/9/18、2026/4/17、2026/7/2報導整理;資料更新:2026年7月)

租賃專法修法進度時間軸:2025年9月部務會報通過方向,2026年4月民團施壓,2026年7月送行政院審查,尚未送立法院

▲ 租賃專法修法進度時間軸(2026年7月查證)

2026年7月最新進度:卡在哪一關?

簡單說:草案已經從內政部送到行政院審查,但還沒送進立法院,更沒有三讀通過,所以目前完全沒有生效,房東房客都還是照現行法規走。2025年9月18日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修法方向後,進度一度停滯超過7個月,直到2026年4月17日,跨黨派立委(國民黨牛煦庭、民進黨李柏毅、民眾黨邱慧洳)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共同開記者會施壓,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院版」草案。

2026年7月2日,青年團體再度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加速提出院版租賃條例;內政部地政司回應表示,修法草案目前已送交行政院審查中。換句話說,草案往前推進了一步(從內政部送到行政院),但距離送進立法院、完成三讀,還有一段路要走,實際生效時間目前無法確定。最新進度可查內政部新聞稿。

富盛觀點:這類修法草案常常一卡就是一兩年,最保險的做法是:先照現行法規辦理,同時提前建立草案要求的習慣(例如續約6個月前通知),等正式三讀公布再對照調整,不用現在就搶著改租約條款。

修法三大方向(草案版,尚未生效)

2025年9月內政部提出的修法方向分為三塊,這是「草案內容」,還沒有法律效力,但可以先了解未來可能的走向。

方向草案內容違規罰則
3年租期保障訂約與續約享3年租期;房東因自用等法定事由收回,須屆滿6個月前書面通知,1年內不得再出租3萬~30萬元罰鍰,房客可請求賠償
續約漲幅上限續約可調漲,但須6個月前告知,漲幅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3萬~3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
租霸下車條款不得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戶籍/報稅等權益;惡意欠租、違法使用、妨害安寧者,房東得依法提前終止租約最重30萬元,得按次處罰
租賃專法修法三大方向:3年租期保障、續約漲幅上限、租霸下車條款,草案尚未生效

▲ 修法三大方向(依內政部2025年9月新聞稿、中央社報導整理,草案內容以正式公布條文為準)

富盛觀點:三大方向裡,「租霸下車」跟「不得限制申請補貼/遷戶籍」爭議最小,房東房客兩邊都能接受;「3年租期保障」與「漲幅上限」爭議最大——房東擔心被綁住沒法調整租金,房客團體則擔心設限反而讓房東乾脆漲到頂或不出租,這也是這兩項卡最久的原因。

內政部策略:有共識先行,爭議部分持續研議

面對外界質疑「拖延」,內政部2026年4月17日公開回應:不會整包卡住,會把三大方向拆成兩軌處理——社會共識高的部分優先加速推修法,爭議大的部分繼續開座談會蒐集意見。這個拆分策略意味著,租霸下車條款跟補貼權益保障有機會比3年租期、漲幅上限更早出爐。

分類項目2026年7月狀態
有共識,優先加速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戶籍等權益不得限制、租霸下車提前終止租約、強化公證契約強制執行力已隨草案送行政院審查
爭議大,持續研議3年租期保障、續約漲幅上限(房租指數年增率)內政部持續透過座談會蒐集意見,時程未定
租賃專法修法分兩軌:有共識部分租霸下車補貼權益保障先行送行政院,爭議大的3年租期漲幅上限持續研議

▲ 內政部修法兩軌策略(依中央社2026/4/17報導整理,2026年7月查證)

富盛觀點:如果你最在意的是「房客不能因為申請補貼或遷戶籍被房東刁難」,這部分已經隨草案送到行政院,進度相對快;但如果你在意的是「租期到底保障幾年」「漲租上限怎麼算」,目前還沒有定案,建議先不要照草案內容簽約,等正式三讀公布再調整。

現在該依什麼規定辦?

草案沒有三讀通過、沒有總統公布,就完全不具法律效力,房東房客現在都應該依現行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與《民法》租賃相關規定辦理,不是依草案內容。目前法律沒有規定最短租期年限、也沒有續約漲幅上限,房東與房客的租金、租期都是依雙方簽訂的租賃契約約定。

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戶籍、報稅等權益,現在就已經受到保障,不需要等修法。依現行《住宅法》與相關函釋,房東本來就不能以契約條款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這部分不是草案才新增的權益,而是現在就適用的規定——詳見房客遷戶籍怎麼辦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影響與應對策略。草案審議進度可查行政院公告。

富盛觀點:不少房東誤以為「租霸下車」「禁止限制補貼」是修法後才有的新規定,其實現在就已經適用,真正屬於「草案才會新增」的是3年租期保障與漲幅上限這兩項,這兩項目前完全沒有法律效力,房東不用現在就自我限縮,房客也不能主張這兩項權利。

房東房客超前部署3招

第一,養成「續約前6個月」的提醒習慣。不管草案最後怎麼定案,提早6個月討論續約條件,本來就是避免爭議的好做法,草案只是把它變成法定義務。

  • 租約到期前6個月,主動跟房客討論是否續約、租金是否調整,留下書面或LINE對話紀錄
  • 誠實申報租賃所得,並確認租約沒有禁止申請補貼/遷戶籍等無效條款——這些現在就適用,不是等修法才要改
  • 遇到惡意欠租、違法使用等情況,先蒐證(欠租金額、對話紀錄、違法使用證據)並依現行法規(存證信函、公證強制執行或訴訟)處理,草案通過後可對照調整流程
富盛觀點:與其等草案定案再手忙腳亂,不如現在就把租約管理習慣建立好——提早通知、誠實申報、留存證據,這些做法不管草案最後怎麼修,都是對房東最有保障的基本功。

這篇適合誰看

適合:想知道租賃專法修法進度到哪、現在該依哪個規定辦的房東房客;被草案內容搞混、不確定哪些權益現在就適用的人。

不適合/此篇無法解決:想知道房客申請補貼對房東的具體影響——請看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影響與應對策略;想比較房東稅務身分——請看房東租屋稅務比較2026;想知道退租點交流程——請看退租SOP:房東點交全攻略

常見問答

租賃專法修法現在生效了嗎? +

沒有。截至2026年7月,草案只是送到行政院審查,還沒送進立法院、也沒有三讀通過或總統公布,完全不具法律效力,房東房客現在都應依現行法規辦理。

3年租期保障、漲幅上限什麼時候會上路? +

目前無法確定。這兩項是修法草案中爭議最大的部分,內政部表示會持續透過座談會蒐集意見,尚未定案,也還沒送進立法院審議,實際生效時間要等正式三讀公布後才知道。

房東現在不能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戶籍,是修法後才有的規定嗎? +

不是,這是現在就適用的規定。房東不能以租約條款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這類條款在現行規定下就已經被認定無效,不需要等這次修法通過。

為什麼修法拖了快一年還沒通過? +

主要卡在「3年租期保障」與「續約漲幅上限」這兩項爭議:房東擔心被綁住沒彈性,房客團體則擔心設限反而讓房東漲到頂或減少房源,各界意見分歧,內政部因此採取「有共識先行、爭議持續研議」的拆分策略,導致整體進度變慢。

草案通過後,會影響我現在已經簽好的租約嗎? +

目前草案還在審查階段,正式條文與是否有過渡期規定都尚未公布,無法預先判斷對現有租約的影響,建議等正式三讀公布條文後再確認,不需要現在就調整既有租約。

房東現在需要先照草案內容修改租約嗎? +

不需要。草案還沒有法律效力,房東不用現在就自我限縮租期或漲幅;但提早建立「續約前6個月討論」的習慣、誠實申報租賃所得,是不管草案怎麼修都對房東有利的基本功。

結論

租賃專法修法方向定了快一年,但草案還在行政院審查,離生效還有距離,房東房客現在都應依現行法規辦理。我們會持續追蹤修法進度並更新這篇文章,把你的租約狀況告訴我們,方舟團隊可以幫你檢查現在的租約條款是否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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