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修法進度2026|卡關現況

租賃新法通過了嗎|富盛地產

本文由臺中市太平區在地房仲富盛地產整理,寫給在台中出租住宅的房東與租屋的房客。

租賃新法(租賃專法、租賃條例修法)還沒通過,現在照現行規定走。

2026 年 7 月 22 日,內政部表示「現階段先就具社會共識部分先行修法」(內政部新聞稿):

  • 新聞稿所列先行方向:租期中不得任意漲租、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請租補/遷戶籍/報稅、租約屆滿前徵詢續約意願、房客屢欠租等情形房東可提前終止租約
  • 未列入先行項目:保障 3 年租期、限制續約漲幅。媒體多以「暫緩」概括,但官方原文沒有用這個詞,後續方向以內政部公告為準

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本頁查核內政部及行政院公開資料,尚未找到行政院院會通過或送立法院的公告,上路時程目前無法確定。房客遷戶籍的影響,可以看房客遷戶籍怎麼辦。

先看三個關鍵事實

租賃新法
還沒通過
截至 2026-10-05
未列入先行項目
2 項
3 年租期、續約漲幅限制
新聞稿所列先行方向
4 項
修法方向,非已公開完整條文

(依內政部 2026-07-22 新聞稿、中央社報導整理;資料更新:2026 年 10 月 5 日查證,進度有變會更新)

租賃專法修法進度時間軸:2025年9月內政部通過修法方向,2026年4月民團立委施壓,2026年7月草案在行政院審查
注意:上圖是 2026 年 7 月初的進度。7 月 22 日內政部表示「現階段先就具社會共識部分先行修法」,最新狀態請看下方表格。

租賃新法通過了嗎?最新進度

還沒通過。草案要先經行政院通過、送立法院三讀、總統公布,才會有效力。目前的進度:

時間發生什麼事
2025 年 9 月內政部提出修法三大方向(3 年租期、續約漲租上限、租霸下車)
2026 年 4 月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查;房東、房客團體開記者會催促
2026 年 7 月 22 日內政部表示「現階段先就具社會共識部分先行修法」;所列先行項目不含 3 年租期、續約漲幅限制
截至 2026-10-05本頁查核內政部及行政院公開資料,尚未找到行政院院會通過或送立法院的公告

內政部也表示,房客拒不搬走時的強制執行方式,要再和司法院、相關部會研商,調整草案後再報行政院續審。最新消息以內政部、行政院公告為準。

富盛小築:修法仍須經行政院審查及立法院審議,時程目前無法確定。先照現行規定辦,等正式三讀公布再對照調整,不用現在就搶著改租約。

2026 年 7 月新聞稿:先行修法項目有哪些?

新聞稿所列的 4 項先行方向,有些現在的租約規定本來就有;3 年租期和續約漲幅限制不在所列先行項目。懶人包一張表看完:

項目現在狀態現在的規定
保障 3 年租期未列入 7/22 新聞稿所述先行項目租期照租約寫的
續約漲租上限未列入 7/22 新聞稿所述先行項目續約租金雙方談
租期中不能任意漲租新聞稿所列先行方向現在就不行
房客屢次欠租、違法使用、嚴重妨礙安寧,房東可提前解約新聞稿所列先行方向就欠租而言,住宅租金累計達 2 個月租額、經催告仍不付,房東得依民法第 440 條終止
不能限制房客申請租補、遷戶籍、報稅新聞稿所列先行方向現在就不行
租約到期前要先問房客續不續租新聞稿所列先行方向現在沒有規定

媒體多以「暫緩」概括這兩項,但內政部新聞稿沒有用這個詞;官方也表示修法方向並未改變,後續政策以內政部公告為準。

2025 年原本的修法三大方向

2025 年 9 月內政部提出的方向有三個:保障 3 年租期、限制續約漲租幅度、租霸下車。其中前兩項,不在 2026 年 7 月 22 日新聞稿所列的先行項目;租霸下車相關規定與房客權益保障,則列在先行方向中(內政部 2025 年說明)。

2025年提案的租賃條例修法三大方向:租期保障至少3年、續租漲租設上限、房東房客權益規範;非目前先行修法項目
注意:上圖是 2025 年提案方向,非目前先行項目。其中 3 年租期、續約漲幅限制,不在 2026 年 7 月 22 日內政部新聞稿所列的先行修法項目。

現在該依什麼規定辦?

草案沒通過就沒有效力,現在照《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住宅租約規定和民法走。

  • 租期、續約租金:照雙方租約。目前法律沒有最短租期,也沒有續約漲幅上限。
  • 租期中不能漲租:內政部住宅租約規定(應記載事項第 4 點)本來就寫明,租賃期間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
  • 不能限制房客申請租補、遷戶籍、報稅:住宅租約不得記載這類條款(不得記載事項第 3、4、10 點),現在就適用,不用等修法。
  • 房客欠租:就欠租情形而言,住宅租金累計達 2 個月租額、經催告仍未支付,房東得終止租約(民法第 440 條)。

規定原文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補貼對房東的影響,詳見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影響與應對策略。

富盛小築:不少房東以為「不能禁止房客申請補貼、遷戶籍」是修法後才有,其實現在就適用。真正還沒有的,是 3 年租期和續約漲租上限,房東不用自我限縮,房客現在也不能主張這兩項。

房東房客現在怎麼做?3 個習慣

不管草案最後怎麼定,下面 3 件事現在做就對雙方都有保障。

  • 租約到期前,早點跟房客談要不要續租、租金怎麼調,留下書面或訊息紀錄(「租約屆滿前徵詢續約意願」是新聞稿所列先行方向,提前多久尚未公布)
  • 檢查租約有沒有「不得申請補貼、不得遷戶籍、不得申報租金」這類條款,有的話拿掉;房東也要誠實申報租賃所得
  • 遇到欠租、違法使用,先蒐證(欠租金額、對話紀錄、違法使用證據),再依現行規定用存證信函催告、走調處或訴訟處理

這篇適合誰看

適合:想知道租賃新法(租賃專法)通過了沒、修法進度到哪、現在該依哪個規定辦的房東房客;被草案內容搞混、不確定哪些權益現在就適用的人。

不適合/此篇無法解決:想知道房客申請補貼對房東的具體影響——請看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影響與應對策略;想比較房東稅務身分——請看房東租屋稅務比較2026;想知道退租點交流程——請看退租SOP:房東點交全攻略。

常見問答

租賃專法修法現在生效了嗎? +

沒有。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本頁查核內政部及行政院公開資料,尚未找到行政院院會通過或送立法院的公告;沒有三讀、總統公布,就沒有法律效力,房東房客現在照現行規定辦。

租賃新法何時上路? +

目前無法確定。草案要先經行政院通過、送立法院三讀、總統公布才會上路。內政部 2026 年 7 月表示,強制執行細節還要和司法院等研商,調整後再報行政院續行審查。

3年租期保障、漲幅上限什麼時候會上路? +

目前沒有時程。內政部 2026 年 7 月 22 日表示現階段先就具社會共識部分先行修法,新聞稿所列先行項目不含 3 年租期與續約漲幅限制。媒體多以「暫緩」概括,但官方未用此詞;後續方向以內政部公告為準。

為什麼這次沒有先推 3 年租期? +

官方說法是各界看法不同、須審慎評估。內政部 2026 年 4 月表示,各界對租期保障、限制漲幅會不會影響租屋供給和租金有不同看法,須審慎評估政策影響;媒體報導則指出,是擔心影響房東出租意願。

房東現在不能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戶籍,是修法後才有的規定嗎? +

不是,現在就有。內政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住宅租約不得記載房客不得申請租金補貼、不得遷入戶籍、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寫了也無效,不用等修法。

草案通過後,會影響我現在已經簽好的租約嗎? +

現在還無法判斷。草案還沒定案,正式條文與有沒有過渡規定都還沒公布,建議等三讀公布後再確認,不需要現在就調整既有租約。

結論

租賃新法還沒通過,房東房客現在照現行規定辦;3 年租期和續約漲幅限制不在 7 月新聞稿所列的先行項目。本頁查證基準日為 2026 年 10 月 5 日,最新進度以官方公告為準;對租約條款有疑問,可以打電話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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