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新法(租賃專法、租賃條例修法)還沒通過,現在照現行規定走。
2026 年 7 月 22 日,內政部表示「現階段先就具社會共識部分先行修法」(內政部新聞稿):
- 新聞稿所列先行方向:租期中不得任意漲租、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請租補/遷戶籍/報稅、租約屆滿前徵詢續約意願、房客屢欠租等情形房東可提前終止租約
- 未列入先行項目:保障 3 年租期、限制續約漲幅。媒體多以「暫緩」概括,但官方原文沒有用這個詞,後續方向以內政部公告為準
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本頁查核內政部及行政院公開資料,尚未找到行政院院會通過或送立法院的公告,上路時程目前無法確定。房客遷戶籍的影響,可以看房客遷戶籍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