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欠租又不搬,我該怎麼辦?」是房東最怕遇到的情境。我們的答案是:糾紛能不能快速解決,關鍵在簽約前有沒有做好三件事——查核房客身分、簽訂書面契約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拍照存證交屋現況。做好這三件事,多數糾紛都能在最短時間內合法解決,不需要苦等冗長訴訟。
我們是方舟團隊 × 富盛地產(有巢氏房屋太平中山富盛店;同團隊另有有巢氏舊社捷運店),協助房東處理租賃糾紛與契約規劃。想知道租約公證費怎麼算,可看租屋公證懶人包;想知道定期租約到期沒續簽的風險,可看定期租約期滿沒續簽風險。
▲ 簽約前必做三件事(依民法債編、公證法整理)
▲ 房東6大常見租屋糾紛與防範對策(依民法債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整理)
我們的答案是:先合法催告,欠租達門檻仍不改善才能終止契約;已辦理公證且載明逕受強制執行者,可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需另打訴訟。
▲ 房東欠租處理流程(依民法債編、公證法整理)
押金的用途應在契約中寫清楚——通常用於補償未繳租金、房屋損壞修復費、清潔費等,退租時如無爭議應盡快退還。常見爭議多發生在「扣多少」「扣什麼」說不清楚。
適合:正在處理欠租、押金或轉租爭議的房東;想知道簽約前該做哪些防範措施的房東;第一次出租、擔心遇到糾紛的房東。
不適合/此篇無法解決:想知道租約公證費怎麼算——請看租屋公證懶人包;想知道定期租約到期未續簽會不會變不定期租賃——請看定期租約期滿沒續簽風險。
不可以。自行斷水電、換鎖或強行進入可能涉及侵入住居、妨害自由等刑責,務必依合法程序催告、終止契約,必要時申請強制執行。
視契約約定。若契約未禁止,雙方可協商以押金抵租;若契約明文禁止,房客逕自抵租仍可能構成遲付租金。
可以。房客未經房東同意將房屋轉租他人,房東得依法主張終止契約並要求返還房屋。
舉證會相對困難,建議盡快補簽書面契約並保留匯款、Line對話等紀錄作為佐證;日後出租務必一律簽署書面契約。
實務上常以「合計達兩個月租額」作為重要判斷基準,但仍須依契約約定與個案舉證判斷,建議先發出書面催告並保留送達證據。
租屋糾紛多數可以事前預防——書面契約、公證、交屋存證,是房東最基本也最有效的三道防線。把你遇到的糾紛情況告訴我們,方舟團隊可以幫你評估合法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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