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自己賣嗎?可以。法律沒有規定賣房一定要透過仲介,在台中市不論是太平區的老公寓,還是北屯區重劃區的電梯社區住宅,都有屋主掛「屋主自售」。
我們的立場很明確:多數第一次賣房、房子還有貸款或產權不單純的屋主,委託合法仲介比較划算;買方已經談好、又熟悉流程的屋主,才適合自己賣。省下的服務費,要拿去換產權查核、買方過濾、履約保證和代書這些工作,少一個環節就可能出事。
下面公平比較兩種做法,也整理自己賣房一定要做的 5 件事。
(依內政部仲介報酬計收標準、內政部地籍異動即時通公告與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防詐宣導整理;更新日期:2026-10-04)
自售省的是服務費,委託換的是曝光、過濾買方、產權調查與出事時有人負責;兩者真正的差別在風險由誰扛。
仲介的說明與賠償義務規定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不論自售或委託,屋況瑕疵都是賣方的責任(民法瑕疵擔保),漏水、增建要照實說清楚。
買方已經找到、產權單純、自己有時間又懂流程,這三個條件都符合,自售才真的省錢又不冒險。少一個,省下的服務費很可能被時間、議價或風險吃掉。
自己賣房最要緊的是:先查產權、用履約保證、自己找代書、印鑑證明晚點交、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這五件做到,假買方騙過戶的風險就大幅降低。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整理的詐騙案,專挑沒有貸款、屋主自售的房子下手。遇到下面任一種,先停下來找地政士或仲介確認:
簽約前的文件清單見賣房要準備什麼資料;履保怎麼運作見履約保證是什麼。
仲介費值不值,要比的是「服務費」對上「自售要花的時間、議價差距和風險」,不是只看服務費多少。依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買賣雙方合計不超過成交價 6%,賣方實際付多少寫在委託契約裡,可以談。
自售也不是零成本,下面是自己賣房一定會有的支出與工作。
舉例來說,成交價 1,500 萬元、假設賣方服務費率 4%,服務費是 60 萬元;如果自售因為開價或議價失手少賣 3%,差距就是 45 萬元,還沒算時間。服務費怎麼算、怎麼談,見賣房仲介費行情;賣掉實拿多少可用賣房稅費實拿計算機試算。
可以。一般委託期間屋主保有自售權利,也能同時委託多家仲介;專任委託則不能自售,自己賣掉屬於違約。
要注意的是:如果買方是某家仲介帶看過的人,你繞過仲介私下成交,依契約仍可能要付服務費。兩種委託的完整差異見專任約 vs 一般約怎麼選,整個賣房流程見賣房流程全攻略。
可以,法律沒有規定賣房一定要透過仲介。但產權查核、過濾買方、履約保證和代書都要自己安排,買方已談好、產權單純的屋主比較適合自售。
最重要的是一定用履約保證,而且自己找地政士,不用買方指定的代書與契約。另外先查產權謄本、印鑑證明用印時才交,並免費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
需要,而且建議買賣雙方各自委任一位地政士。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整理的自售詐騙案,多是屋主把權狀和印鑑證明交給買方指定的代書,房子就被過戶走。
可以,一般委託不限制屋主自售,專任委託才不行。但如果買方是仲介帶看過的人,私下成交仍可能依契約要付服務費,簽約前先看清楚條款。
屋主自售不是不行,買方已談好、產權單純又懂流程,自己賣可以省下服務費;其他情況,委託合法仲介通常更快、更安全。不論哪一種,履約保證和自己的地政士都不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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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內政部法規、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防詐宣導與市場行情整理,供一般性參考;個案費用與權利義務以契約與地政士、履保機構說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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