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計算機

土地增值稅計算機|線上試算|富盛地產

資料更新:2026-08-11|法規依據查證日:2026-08-11

富盛地產(有巢氏房屋太平中山富盛店)在台中市太平區、北屯區處理土地移轉最常被問這題。土地增值稅只看公告土地現值漲了多少,跟你實際賣多少錢無關——備好土地登記謄本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依土地稅法第 31、33、34 條直接算出應納稅額。

先看詳細解說 ↓ 稅率、物價指數、自用住宅要件,算錯一項差好幾萬
土地增值稅智慧計算機
1 基本資料2 可減除金額3 稅率選擇4 計算結果

基本資料

土地坐落位置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台中市
台南市
高雄市
基隆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台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土地使用分區
都市土地
非都市土地

決定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面積上限:一生一次為都市 300 ㎡/非都市 700 ㎡,一生一屋為都市 150 ㎡/非都市 350 ㎡(土地稅法第 34 條)。不確定請查土地登記謄本的「使用分區」。

本次移轉日期
前次移轉日期

繼承取得的土地,「前次移轉現值」是繼承開始(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公告土地現值,日期也請填繼承開始日(土地稅法第 31 條第 2 項)。

本次移轉土地面積(平方公尺)

請填「宗地面積 × 移轉持分」後的實際移轉面積,用來判斷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面積上限。

申報移轉現值(元)

=公告土地現值 × 面積 × 持分(不得低於公告土地現值;申報高於公告現值時以申報值為準)。

前次移轉現值(元)

=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的現值總額(未按物價指數調整前的金額)。

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填完上面兩個移轉日期就會自動帶入

系統依你填的前次移轉年月本次移轉年月,用內建的主計總處消費者物價指數(銜接表,110 年=100,資料至 115 年 7 月)自動換算,算法與稅捐機關查表一致。

 

可減除金額

依土地稅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下列費用可自申報移轉現值中減除;沒有的欄位請填 0。

改良土地已支付之全部費用(元)

為改良土地實際支付並經主管機關驗證的費用,需檢附土地改良費用證明書。

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元)

持有期間就該土地已繳納的工程受益費,需檢附繳納收據。

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元)

參加市地重劃所負擔的費用(含公共設施用地與工程費用負擔)。

因土地使用變更無償捐贈公共設施用地之公告現值總額(元)

因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依規定無償捐贈一定比率土地作公共設施用地者,得減除捐贈時該土地的公告現值總額。

持有期間因重新規定地價「增繳」之地價稅(元)

依土地稅法第 31 條第 3 項可抵繳應納土地增值稅,但抵繳總額以應納稅額的 5% 為限。

⚠️ 拆除建物費用、仲介費、代書費、土地貸款利息都不是土地增值稅的法定減除項目,請勿填入(拆除、修繕等成本屬房地合一稅的成本費用範圍)。

稅率選擇

此次土地移轉,是否要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土地增值稅試算報告富盛地產(有巢氏房屋太平中山富盛店)|fshouse.com.tw

計算結果

應納土地增值稅總額

$0

輸入數值總覽

土地面積: 0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
申報移轉現值: 0 元
前次移轉現值: 0 元
持有年限: 0 年

計算過程

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0%
調整後前次移轉現值: 0 元
可減除費用合計: 0 元
土地漲價總數額: 0 元
漲價倍數: 0 倍

稅率適用

課徵方式:
適用級距/稅率: 0%
長期持有減徵: 不適用
自用住宅適用面積:
增繳地價稅抵繳: 0 元
 

本計算結果依你輸入的資料試算,僅供參考,不構成稅務或法律建議;申報移轉現值、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與各項減除費用能否認定,均以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為準。繼承、共有物分割、信託、重購退稅等個案另有規定,請洽稅捐稽徵機關或本公司代書團隊確認。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應納稅額以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為準。更多稅費試算工具見各類稅金計算機富盛小幫手

先抓住核心邏輯

富盛地產(有巢氏房屋太平中山富盛店)在台中市太平區、北屯區的成屋與土地買賣裡,最常被誤會的一項稅就是土地增值稅——同一筆地,賣 1,500 萬和賣 1,800 萬,土增稅可能一模一樣。真正決定稅額的只有三個數字:土地漲價總數額、漲價倍數、持有年限。

20 / 30 / 40%
一般用地三級累進稅率
依漲價倍數跳級
10%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有面積上限、不適用減徵
20 / 30 / 40 年
長期持有減徵門檻
只減超過最低稅率的部分

數字依據:土地稅法第 33、34 條(2026-08-11 查證)。完整級距與速算公式見下方稅率表。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這台計算機在算什麼

土地增值稅的稅基叫「土地漲價總數額」,公式是:申報移轉現值 -(前次移轉現值 × 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 100)- 法定減除費用

中間那一段是重點。政府知道幾十年前的地價不能直接拿來比,所以用物價指數把前次現值「還原」到今天的幣值——持有愈久、指數愈高,可以扣掉的金額就愈大,稅自然愈少。這個指數要用前次移轉的年月去查主計總處的「稅務專用」指數表,不是拿今年的通膨率來乘。上方計算機已內建主計總處的官方指數(資料至 115 年 7 月),填對前次與本次的移轉年月就會自動換算,手上有稅捐機關查表值也可以自己填進去覆蓋。

可以扣的只有四項

改良土地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已繳納的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以及因使用分區變更無償捐贈公共設施用地的公告現值。就這四項,而且都要有證明文件。

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公式與可減除、不可減除費用對照表

依據:土地稅法第 31 條;物價指數查行政院主計總處物價指數專區。拆除費、仲介費、代書費、貸款利息都不能扣——那是房地合一稅的成本費用。

另外一筆很多人放掉的錢:持有期間因重新規定地價而增繳的地價稅可以抵繳土增稅,上限是應納稅額的 5%。金額不大但不用白不用,申報時一併提出。

二、稅率怎麼跳:三級累進與長期持有減徵

算出漲價總數額之後,先算漲價倍數=漲價總數額 ÷ 調整後前次移轉現值,再對級距:未達 1 倍課 20%,1 倍以上未達 2 倍的超過部分課 30%,2 倍以上的超過部分課 40%。

持有久有折扣,但折扣的算法最多人搞錯——減徵是「就超過最低稅率 20% 的那一段」減徵,不是整筆稅額打折。所以第 1 級的案件不管持有 5 年還 50 年,稅率都是 20%;只有跳到第 2、3 級才吃得到減徵。

土地增值稅稅率速算表:三級累進稅率與持有20年30年40年減徵後的速算公式

依據:土地稅法第 33 條與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土地增值稅稅率速算公式。

實際帶一組數字:50 ㎡ 的地,申報移轉現值每平方公尺 16 萬(合計 800 萬),前次取得每平方公尺 2 萬(合計 100 萬),物價指數 200%,繳過工程受益費 8 萬,持有 35 年。
漲價總數額 = 800 萬 -(100 萬 × 200%)- 8 萬 = 592 萬;漲價倍數 = 592 萬 ÷ 200 萬 = 2.96 倍(第 3 級);持有 35 年減徵 30%,套速算公式 592 萬 × 34% - 200 萬 × 21% = 應納 1,592,800 元
同一組數字如果誤用「整筆打折」的算法,會算成 106 萬左右——少了 53 萬,申報時一定被退。

三、自用住宅 10%: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

符合自用住宅要件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只課 10%,跟一般稅率 20% 起跳差很多。但有兩個限制常被忽略:一是面積上限,二是 10% 不適用長期持有減徵

面積超過上限不是不能用,而是超過的部分回到一般累進稅率,本頁計算機會自動拆成兩段相加。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的面積上限與適用要件對照

依據:土地稅法第 34 條。

最容易錯過的一步:要主動申請

自用住宅優惠不會自動幫你套用。要在土地現值申報書上註明「自用住宅」字樣並檢附建物證明文件;沒註明的,最晚也要在繳納期間屆滿前補申請,逾期就不能再用(土地稅法第 34-1 條)。每年都有人因為代書漏勾、或以為稅捐處會主動認定,白白多繳一倍稅。

四、最多人算錯的三件事

一、把拆除費用、仲介費算進減除項目。土增稅的減除項目是法定四項,拆掉舊屋的錢一毛都不能扣。要列成本費用是賣房稅費裡的房地合一稅,別把兩套稅的規則混用。

二、長期持有減徵當成整筆打折。持有 25 年不是「稅額打五折」,而是第 2 級稅率從 30% 降成 28%、第 3 級從 40% 降成 36%。差距可以到數十萬,自己用 Excel 亂套公式最容易在這裡出事。

三、以為自用住宅一定全額 10%。都市土地超過 300 ㎡(一生一屋 150 ㎡)的部分要按一般稅率課;透天、農舍、有大面積庭院的老宅最常踩到。簽約前先量面積,才不會等到稅單來才發現多一段。

五、算完之後:重購退稅與房地合一稅

先講結論:土地增值稅和房地合一稅是兩套稅,各課各的,不能互抵。土增稅課土地的公告現值漲幅、賣方繳;房地合一稅課房地的實際獲利、按持有期間 45/35/20/15% 課。同一筆買賣兩個都要算,想看實拿多少請用賣房稅費實拿計算機,單算房地合一稅用房地合一稅計算機

如果你是賣自用住宅、之後還要換屋,別漏掉重購退稅:出售後 2 年內另購自用住宅用地(先買後賣也算),新購地價高於「原出售地價扣掉已繳土增稅後的餘額」,就能就差額退還已繳的土增稅,條件與試算見重購退稅條件試算

常見問答(FAQ)

土地增值稅是誰要繳?什麼時候繳?

原則上由賣方(原土地所有權人)繳——土地增值稅課的是持有期間的自然漲價,所以歸出售方負擔;買方負擔的是契稅與印花稅。時點是訂約後 30 日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稽徵機關核定後發單,繳清才能辦所有權移轉登記。實務上買賣契約會把「土增稅由賣方負擔」寫進條款,如果雙方另有約定(例如總價含稅),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過戶當天最容易吵。

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要去哪裡查?填錯會差多少?

查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各年月為基期之消費者物價總指數(稅務專用)」,用「前次移轉的年月」去查,不是用今年的年增率。這個數字直接乘上前次移轉現值,指數愈高、可扣掉的金額愈大、要繳的稅愈少——持有 30 年以上的老土地,指數常常是 200%~300%,少填一截等於平白多算好幾十萬的漲價總數額。本頁計算機已內建主計總處的官方指數(銜接表,資料至 115 年 7 月),你只要把前次與本次的移轉年月填對,系統就會自動換算,算法與稅捐機關查表一致;手上已經有稽徵機關給的指數,也可以直接填進欄位覆蓋。

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差在哪?可以連續用嗎?

兩個都是 10% 優惠稅率,差在面積上限與要件。一生一次是都市土地 300 ㎡、非都市 700 ㎡,一輩子只能用一次;用掉之後想再用,就要走一生一屋——面積上限縮到都市 150 ㎡、非都市 350 ㎡,而且要同時滿足「本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無其他房屋」「持有土地 6 年以上」「設籍並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 6 年」「出售前 5 年內未營業未出租」。所以順序是先一生一次、後一生一屋,不能倒過來,也不能同一筆重複用。

持有剛好滿 20 年,到底算不算減徵?

土地稅法第 33 條寫的是「持有土地年限超過二十年以上者」,實務上稽徵機關是以核算出的持有期間認定,剛好卡在門檻的案件建議先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確認再簽約。本頁計算機採「滿 20 年即適用」計算,並會在結果頁提醒你這是門檻案件。另外要記得:減徵只減「超過 20% 最低稅率的那一段」,所以如果你的案件落在第 1 級(漲價未達 1 倍),不管持有幾年,稅率都是 20%、沒有減徵可言。

拆掉舊房子的費用、仲介費,可以從土增稅扣掉嗎?

不行。土地增值稅的法定減除項目只有四類:改良土地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已繳納的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以及因使用分區變更無償捐贈公共設施用地的公告現值。拆除費、仲介服務費、代書費、貸款利息通通不在裡面——那些是房地合一稅在算課稅所得時可以列的成本費用,兩種稅不要混在一起算。另外一項容易漏掉的是:持有期間因重新規定地價而增繳的地價稅可以抵繳土增稅,上限是應納稅額的 5%。

賣掉自用住宅後又買一間,土增稅可以退嗎?

可以,這叫重購退稅。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2 年內另購自用住宅用地(先買後賣同樣適用),而且新購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地價扣除已繳土增稅後的餘額」,就可以就差額申請退還已繳的土地增值稅。細節條件與試算見重購退稅條件試算。要注意退稅後 5 年內不得改作他用或再移轉,否則會被追繳。

結論:先把三個數字備齊,再談要不要賣

土地增值稅算不準,通常不是公式難,而是資料沒備齊——前次移轉現值查錯、物價指數用錯年月、自用住宅忘了申請。這三件事在簽約前就能全部確認,等稅單下來再處理,能救的空間很小。

台中太平、北屯的老土地與透天,持有 30 年以上、地價現值翻好幾倍的案件很常見,一段減徵、一次自用住宅優惠就是幾十萬的差距。要不要在今年移轉、用不用一生一次,建議先把謄本拿出來實算一次再決定。

富盛地產有代書與法務團隊駐點,土地移轉、繼承、重購退稅都可以一次問完。

免責聲明

本頁計算機與說明由富盛地產(有巢氏房屋太平中山富盛店)整理提供,依土地稅法第 31、33、34、34-1 條與財政部公告之土地增值稅稅率速算公式撰寫,法規查證日 2026-08-11。使用前請先了解:

一、試算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稅務、法律或投資建議。實際應納稅額以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為準。

二、個案情形本工具無法完全涵蓋。繼承與贈與、共有物分割、信託移轉、公共設施保留地、農業用地不課徵、抵繳與重購退稅等特殊規定,以及各項減除費用的憑證是否被認定,都會讓實際稅額與試算不同。

三、物價指數與公告現值會變動。本頁內建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採行政院主計總處銜接表(資料至 115 年 7 月),主計總處事後更正或發布新期別時,本頁可能尚未同步;公告土地現值亦逐年調整,請以申報當期的官方數據為準。

四、法規修正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稅率、面積上限、減徵成數如有修正,依最新公告辦理,本頁不保證即時更新。

依本頁資訊所做的任何決定,富盛地產不負法律責任。簽約、申報或節稅規劃前,請洽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或由本公司駐點代書與法務團隊協助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