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接待外籍買方實務清單

外籍買方成交流程:房仲必查清單|富盛地產

本文由臺中市太平區、北屯區在地房仲富盛地產整理,寫給在台中買賣住宅的你。

接到外籍買方,或屋主的物件被外籍客戶相中,第一個念頭常是「這個能不能賣」。先說結論:能不能賣,第一步永遠是查「互惠國家」,不是先看總價或坪數。台中市北屯區、太平區的社區這幾年陸續接到日、美、港客戶的詢問,接待流程和本地客戶不一樣的地方集中在資格查核、文件驗證、金流申報這三塊。這篇整理成一份同業與屋主可直接照著走的清單,法條與門檻逐一附官方依據;查不到明確金額或條文的地方,寫成一般性提醒,不寫死數字。

外籍買方成交6步驟:資格查核、身分文件、斡旋簽約、跨國匯款、貸款過戶、完稅交屋

先記住三個查核點

土地法第 18 條
平等 互惠
買方本國須允許我國人民同樣取得土地
土地法第 17 條
7 種土地
林地、漁地、狩獵地、鹽地、礦地、水源地、要塞邊境地,一律不得取得
房地合一稅(非境內居住者)
45%/35%
持有 2 年內/超過 2 年,單一稅率無級距

(依土地法第 17、18 條、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第 3 項整理;查證日 2026-09-24)

一、第一步:資格查核——這位買方能不能取得台灣的土地?

外國人能不能在台灣取得土地權利,看的是土地法第 18 條的「平等互惠原則」:買方本國法律或條約要允許我國人民在該國享有同樣的取得權利,我國才准許對方在台灣取得。實務上要先查內政部地政司公告的互惠國家一覽表;美國因為是聯邦制,要看買方登記地是哪一州,不是看「美國」整體算不算,各州認定不同。

互惠資格查核3步驟決策圖:先查互惠國家名單,有列名可購買,未列名個案審查,港澳與大陸另有專法
  • 買方國家沒列在互惠國家一覽表上,不代表一定不行,但屬於個案審查,實際能不能受理由地政事務所認定,建議提早準備國籍與當地法律相關證明。
  • 港澳居民、大陸地區人民不是套用互惠原則,是另一套法規。香港居民、法人及團體機構準用土地法規定辦理;澳門因當地土地多屬公有、不符平等互惠,實務上不准許取得。大陸地區人民則依專法申請許可,採總量管制,禁止取得標的含土地法第 17 條所列土地。詳細比較見母頁外國人在台灣買房 2026 完整指南。
富盛小築:買方國籍還沒查清楚互惠身分前,先別急著收斡旋——互惠資格是「能不能受理」的前提,順序顛倒了,斡旋金退還的爭議會比一般案件麻煩。
不得取得的土地類別(土地法第 17 條)備註
林地、漁地、狩獵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
鹽地、礦地、水源地同上;因繼承取得者須於登記完畢日起 3 年內出售
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同上,涉及國安考量

▲ 依土地法第 17 條(查證日 2026-09-24)

公寓、透天、電梯大樓不在上面這七類,可正常交易;但農地與坡地要特別小心——農地牽涉能否設定自耕農身分與使用地目,山坡地牽涉水土保持與建蔽率限制,鎖定農地或坡地物件時,建議先確認地目與使用分區、基地是否有合法路權,避免簽約後才發現爭議。

二、身分與文件:護照、居留證、授權書

外籍買方接待要準備的文件,比本地客戶多一份「授權書驗證」,而且驗證程序做錯順序常常要重跑。基本需要:護照、居留證(若有)、在台聯絡地址;買方人不在台灣、需要委託他人代辦簽約或用印時,就要另外準備授權書。

外籍買方案件文件清單:護照、居留證、在台地址、授權書、資金證明
  • 買方在台灣,本人到場:護照+居留證(或入境證明)就能親自簽名用印,流程與本地客戶差異不大。
  • 買方人在海外,需要委託代辦:授權書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先經當地公證人證明簽字屬實再送驗證,國內公證單獨使用不一定能滿足地政機關的受理要件。無法親自到駐外館處者,可先在當地完成公證,再檢附有效身分證件委託他人或郵寄送驗證。
  • 授權書內容建議中英雙語並陳,中文版為准、外語版本作參考;驗證最常卡關的不是格式而是時間,建議買方一確定要買就先啟動授權書驗證,不要等到要簽約才臨時申請。
授權書驗證4步驟:當地公證、駐外館處驗證、寄回台灣、地政士辦理

三、斡旋與簽約:中文合約為準,外語只做參考

斡旋書與買賣契約一律以中文版為準,外語版本只是輔助說明,不是法律效力依據。重要條件務必用中文白紙黑字寫清楚,不要只靠口頭翻譯或即時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

  • 斡旋書定義、可不可以退,見斡旋金是什麼?可以退嗎;三書一約角色分工見三書一約總整理。
  • 需要逐條外語說明時,可引導客戶看富盛外語站文件頁:英語 /en/documents/、日語 /ja/documents/、港澳 /zh-hk/documents/,方便客戶先自行對照,簽約仍以中文為準。
  • 合約要加上貸款保留條款。貸款核貸與成數要簽約後才能確定,合約條件務必保留「貸款不成可解約」但書,避免買方因核貸不過而違約受罰。

四、金流與洗錢防制:履約保證、跨國匯款、身分確認

外籍買方的資金多半要跨國匯入,建議一律走履約保證機制,並提早提醒買方跨國匯款需要的時間與申報程序。

金流與洗防3關卡:跨國匯款、履約保證專戶、身分確認/洗防
  • 履約保證:價金交付第三方保管,買賣雙方都受保障,機制說明見履約保證是什麼。
  • 跨國匯款與結匯申報:依中央銀行「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結匯達一定金額須申報,部分區間須檢附契約或證明文件;確切門檻與最新修正內容請於匯款前洽承辦銀行或央行確認,本篇不寫死數字。跨國匯款加申報作業比國內轉帳多抓幾個工作天,安排交屋日要預留緩衝。
  • 洗錢防制與客戶身分確認:依「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房仲辦理交易須確認並留存客戶身分資料;資金來源不明、大量現鈔支付、要求移轉予無關第三人等屬高風險情形,發現疑似洗錢或資恐須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富盛小築:資金來源說明建議提早問、提早留存——匯款單據、來源說明交屋前才補常常來不及,收案當下就同步蒐集比較不會卡在最後一哩路。

五、時程、過戶與稅:外籍案件常見的拖延點

有貸款的案件,交易時程一般抓 3 到 5 個月;外籍買方因文件驗證與跨國匯款,常比本地案件更容易拉長。沒有貸款的現金案件時程通常較短,但授權書驗證與匯款申報仍需要時間,不會因為不辦貸款就完全省略。

階段本地買方外籍買方
文件準備身分證、財力證明即可授權書需駐外館處或公證驗證,多抓工作天
貸款核准約 1~2 週有結果非本國籍收入審查較嚴,時間可能拉長
價金交付國內轉帳,當天完成跨國匯款加申報,需預留緩衝天數
登記過戶地政士辦理,流程固定流程相同,前置文件備齊時間常是瓶頸

▲ 時程為一般性估算,實際依個案與銀行審查進度而定(更新日期:2026-09-24)

登記過戶由地政士辦理,流程與本地案件相同;賣方若是外國人,出售時要留意稅務申報。房地合一稅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採單一稅率:持有房屋、土地期間 2 年以下者稅率 45%,超過 2 年者稅率 35%,不像境內居住者有多段累進級距,賣方為外籍人士時務必提早提醒,避免申報時才發現稅負超出預期。完整流程對照見買房流程 8 步驟、賣房流程總整理,稅費見稅金計算機總覽、房屋買賣費用總整理。

六、常見糾紛與預防:語言誤解怎麼擋在前面

外籍買方案件最常見的糾紛不是資格問題,是語言誤解——重要條件只靠口頭翻譯,事後各說各話。整理幾個要提早預防的點:

常見糾紛4大地雷:語言誤解、互惠未查、貸款不過、授權書格式
  • 語言誤解:重要條件一律用中文書面呈現,外語版本只做參考;口頭確認後請買方複誦一次重點,減少「以為聽懂」的落差。
  • 互惠資格沒先查:等到簽約前才發現買方國籍不在互惠名單、需個案審查,整個時程會被迫延後,建議收案第一天就先查。
  • 貸款不過:合約沒加貸款保留條款,一旦核貸不如預期容易演變成違約爭議,務必在斡旋與簽約階段就談好貸款但書。
  • 授權書格式不符:只做國內公證、沒經駐外館處或當地公證驗證的完整程序,送件可能被地政機關退回,送件前先跟地政士確認程序是否齊全。

買方要查產權有沒有問題,也可善用一般性查核工具,例如買房查凶宅怎麼查整理的查詢方法,外籍買方對台灣的產權查詢管道通常更陌生,房仲主動提供查法會是加分項目。

常見問答(FAQ)

外籍買方要先查什麼才知道能不能買? +

先查土地法第 18 條的平等互惠原則,也就是內政部地政司公告的互惠國家一覽表;買方國籍是美國要進一步看登記所在州,未列名國家則屬個案審查。

外籍買方人不在台灣,怎麼簽約用印? +

透過授權書委託代理人辦理,授權書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先在當地完成公證再送驗證;國內公證單獨使用不一定能滿足地政機關的受理要件,建議提早啟動驗證程序。

外籍買方的合約要用中文還是外語? +

買賣契約以中文版為準,外語版本只做參考。富盛外語站提供逐條外語說明頁(英/日/港澳),可以給客戶先自行對照理解,但正式簽約仍以中文合約為主。

外籍人士賣房,房地合一稅怎麼算?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適用單一稅率:持有 2 年以內為 45%,超過 2 年為 35%,不像境內居住者有多段累進級距,出售前建議提早試算稅負。

結論:資格查在前面,文件與金流提早準備

接待外籍買方的流程骨架和本地客戶一樣——資格、文件、斡旋簽約、金流、過戶、完稅,差別在每一步都多一道查核:互惠資格、授權書驗證、跨國匯款申報。提早排進時程,多數糾紛都能擋在簽約之前。富盛地產有英語、日語、廣東話顧問與三語外語站,同業或屋主遇到外籍買方案件,歡迎直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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