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斷層是地質上的一條線,地質敏感區是法律上沿著這條線劃出來的一個帶;查地點時要看的是「帶」。經濟部把活動斷層定義為「距今約十萬年以來曾經活動、未來很可能再度活動的斷層」,2021 年版分布圖共 36 條,2025 年 10 月起不再分第一類、第二類,統一叫活動斷層。而「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是依地質法第 5 條公告的法定範圍,原則上沿斷層兩側各劃約 150 公尺;斷層兩側變形不對稱時,主要變形側約 200 公尺、另一側約 100 公尺。截至 2025 年底公告 27 處。
官方自己也提醒:敏感區以外不代表安全無虞;反過來,落在敏感區內也不是不能蓋、不能住,而是開發前多一道地質調查(見第四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