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 的受損紀錄查不到,是因為當年沒有全國統一、逐戶公開的查詢系統:紅單黃單由各縣市政府張貼列管、修復後就解除,全倒半倒是慰助金的認定,資料散在各機關卷宗裡。2026 年 9 月重新查證,情況是這樣:

- 紅單、黃單是「列管」不是「紀錄」。經緊急評估有危險之虞,政府張貼危險標誌並限期修繕補強;補強完竣、報請縣市政府同意後,標誌就解除。臺北市建管處至今仍公開黃單清冊,但上面只有還沒解列的案子。
- 臺中市沒有同樣的線上清冊。我們以「921」「震損」「危險建築」檢索都發局網站與市府資料開放平臺,都沒有找到逐棟公開的清冊;個案要向都發局詢問。
- 全倒、半倒是另一套系統。那是公所為發慰助金做的認定,不是結構評估,也不公開。
- 研究資料庫不開放逐戶查。建研所的震害資料庫只供統計分析。
- 資料多半只剩紙本卷宗。當年的評估表與列管文件沒有全面數位化,早年少數縣市做過的線上查詢也陸續收掉;現在多半只能請建管單位調檔案,調不調得到看各縣市保存情形。
- 105 年起的耐震普查,把沒問題的案子結案掉了。政府自民國 105 年起推動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先由地方政府調建照圖做快篩,再由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做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評估結果沒問題的就簽證結案、不再列管。105 到 107 年間全國完成 8,633 件初步評估,106 年針對 12 層以上大樓的快篩也完成 9,235 件。這是好事,但對買方的副作用是:沒問題的案子從名單上消失,留在清單上的只剩還沒處理完的,所以「查不到」通常代表沒有在列管,而不是代表有完整紀錄可查。
- 連主管機關自己都被糾正過。監察院曾以「內政部自 921 大地震後仍未能確實列管建築物相關資料」等理由提案糾正內政部。查不到,不是你不會查。
- 時間與個資。27 年前的卷宗加上受災戶個資,沒有機關會做成公開網站。
▲ 耐震安檢數字依行政院 108 年「危險老舊建物耐震相關執行成果報告」;糾正案文見監察院;各縣市保存與查詢方式不同,以建管單位答覆為準(更新日期:202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