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約手續費不是建商說了算: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 20 點規定,受讓人是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者免收,其餘經核准情形最高只能收房地總價款的萬分之五。

這是修法時一起調降的:修法前上限千分之一,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版本改為萬分之五,近親免收。以總價 1,000 萬元計,上限從 1 萬元降到 5,000 元。
買方應先繳清已屆滿的各期款項並書面通知賣方,賣方除有法令依據外不得拒絕配合。更名衍生的代書費、印花稅沒有另訂上限,依契約約定,簽約前要看清楚,其他費用見房屋買賣費用。